霍兰德的类型论
发布:悉尼协议研究院 点击:
1.霍兰德的类型论概述
美国职业指导专家霍兰德(Holland)于上个世纪70年代初期创立的“人格类型论”。
其理论源于:
(1)人格心理学概念,认为职业生涯的选择为个人人格的反应与延伸,企图以职业的选择及过程来表达自己、说明个人的兴趣和价值,事实上,Holland认为兴趣就是人格,兴趣量表的结果也可以代表一个人的人格特质。
(2) Holland本身的职业咨询经验及研究所形成的职业辅导模式,即由职业与人格类型的分析,协助个人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该理论简单易懂,应用相当广泛,美国劳工部最新出版的职业分析沿用了此理论。
霍兰德人格类型理论有以下基本原则:
(1)职业选择是个人人格的延伸和表现。
(2)个人的兴趣组型即是人格组型。
(3)同一职业团体内的人有相似的人格,因此他们对很多情境与问题会有相类似的反应方式,从而产生类似的人际环境。
(4)人可区分为六种人格类型:现实型、研究型、艺术型、社会型、企业型和传统型,个人的人格属于其中的一种。人所处的环境也可以相应分为六种类型,即现实型、研究型、艺术型、社会型、企业型和传统型。
每一特定类型人格的人,便会对相应职业类型中的工作或学习感兴趣,人们寻求能充分施展自己能力与价值观的职业环境,个人的行为取决个人和所处的环境特征之间的相互作用。个人的人格与工作环境之间的适配和对应,是职业满意度、职业稳定性与职业成就的基础。人格类型论是一种人格与职业类型匹配的理论。霍兰德提出了人格类型与职业类型模式。不同类型人格需要不同的生活或工作环境,例如“实际型”的人需要实际型的环境或职业,因为这种环境或职业才能给与其所需的机会与奖励,这种情况即称为“谐和”。类型与环境不谐和,则该环境或职业无法提供个人的能力与兴趣所需的机会与奖励。
2.霍兰德的类型论评价
霍兰德从实际经验出发,并经过长期的实验研究把人的性格类型主要地划分为六种,并指出各种性格类型之间的相近、中性和相斥的关系,具有科学性。他把性格类型与职业指导结合起来,致力于性格类型和职业的匹配,对职业指导具有重大意义。不过,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一个人对某一种职业很有兴趣,并不意味着他一定能把这种工作做好,对工作的兴趣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影响职业的心理因素是多种的和复杂的。
性格类型论根据某种原则,把所有的人划归为某些类型,使直观地了解人的性格极为便利。类型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它的研究成果,已被许多学科所采用,它的产生最早是由于临床医学实践的需要,现在已广泛地应用到教育、医疗、管理、军事和职业选择等领域。但是,类型论把人极端复杂的性格概括为少数几个类型,必然会忽视中间型。与此相关,如果将一个人划入某种性格类型,就会只注意这种类型中有关的特征,而忽视其它特征,即只注意一个人一个方面的特征,而忽视其它方面的特征,这样就会导致简单化和片面性。另外,类型论也容易将人的性格固定化、静止化,忽视性格的变化和发展,特别是容易忽视影响性格形成和发展的环境因素。因此,我们应该把偏重于对性格的质和整体了解的类型论与从量上分析性格的特质论结合起来。